2010年3月7日星期日

使用了65RMB打扮了一下,这么年第一次被人用个“潮”字来形容。
这天,大夫山,看见了一群小朋友,虽然是第一次见面,甚至在未见面之前,已经知道是一群亲爱的小朋友。
晚上在中心旁边的一个叫做中心之家的房间与几个同龄人探讨一些爱情或婚姻的问题。
LD金句:没有一个人能够给另一个人的爱情下定义。
竟然定义都不能下,更加没有任何普遍使用的定理。
探讨过一个问题:为找个男(女)朋友而找个男(女)朋友。
他们认为这是危险的事情。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原来,有些人只想从中获得,而不想付出。哦,我从来没有想过那种情况,所以我以前觉得那是没问题的做法。
 另外还有一种公认的危险做法,我把这种做法归纳为:把非爱情的条件约束爱情。
 条件越严密,一旦被破坏,后果越可怕。
 
 为什么要找女朋友?我似乎忘记了一个不应该忘记的词:力比多。之前,我考虑此问题更多考虑的是逻辑和寂寞。
 看到个mm很漂亮,于是想她做自己的gf。这是没问题的。有什么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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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有一种强烈想改变的冲动。
 比如形象,跟朋友的沟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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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多年,协会那么多mm,任何一个都具备善良和可爱两个条件
  只是太爱这个协会,对自己没有信心,不容得自己任何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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